幼兒園怎麼管孩子的健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32條:應建立健康管理制度,預防接種資料家長應於入園或學年開始後1個月內提供;第33條:應訂緊急傷病施救步驟與送醫地點,護理人員每2年受訓8小時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32條:教保服務機構應建立幼兒健康管理制度,將健康檢查、疾病檢查結果、轉介治療及預防接種資料載入幼兒健康資料檔案;預防接種資料父母或監護人應於幼兒入園或學年開始後一個月內提供,未提供經通知一個月內仍未提供者,機構應通知衛生主管機關;對幼兒資料應予保密。第33條:應訂定緊急傷病施救步驟、護送就醫地點、呼叫緊急救護專線支援之注意事項及父母未到達前之處理措施;護理人員每二年接受救護技術訓練八小時。

標示說明:〔官方〕是條文寫的內容;〔推論〕是本文依條文做的推理;〔本文自行計算〕是依條文試算;(本文建議)是整理用的提醒。本文不是法律意見;個案可洽各地法律扶助基金會、法院家事服務中心或地方社會局。兒少保護或家暴請撥113,緊急危險撥110。查證日2026-10-17。
健康管理制度(第32條第1項、第2項)
〔官方〕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32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應建立幼兒健康管理制度。直轄市、縣(市)衛生主管機關辦理幼兒健康檢查時,教保服務機構應予協助,並依檢查結果,施予健康指導或轉介治療。
〔官方〕第32條第2項:教保服務機構應將幼兒健康檢查、疾病檢查結果、轉介治療及預防接種等資料,載入幼兒健康資料檔案,並妥善管理及保存。
預防接種資料(第32條第3項、第4項)
〔官方〕第32條第3項:「前項預防接種資料,父母或監護人應於幼兒入園或學年開始後一個月內提供教保服務機構。」
〔官方〕第32條第4項:父母或監護人未提供前項資料者,教保服務機構應通知父母或監護人提供;父母或監護人未於接獲通知一個月內提供者,教保服務機構應通知衛生主管機關。
〔本文自行計算〕9月1日開學:家長應在10月1日前後提供接種紀錄;園方9月30日發通知,家長再到10月30日前後仍未提供,園方就要通知衛生主管機關。
資料保密(第32條第5項)
〔官方〕第32條第5項:教保服務機構、負責人及其他服務人員,對幼兒資料應予保密。但經父母或監護人同意或依其他法律規定應予提供者,不在此限。
緊急傷病(第33條)
〔官方〕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為適當處理幼兒緊急傷病,應訂定施救步驟、護送就醫地點,呼叫緊急救護專線支援之注意事項及父母或監護人未到達前之處理措施等規定。
〔官方〕第33條第2項:幼兒園應依基本設施設備標準設置保健設施,作為健康管理、緊急傷病處理、衛生保健、營養諮詢及協助健康教學之資源。
〔官方〕第33條第3項:「幼兒園之護理人員,每二年應接受教學醫院或主管機關認可之機構、學校或團體辦理之救護技術訓練八小時。」
罰則(第58條至第60條)
〔官方〕第58條第10款:違反第33條第1項,未訂定注意事項及處理措施,處負責人新臺幣六千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並令限期改善。
〔官方〕第59條第3款至第6款:未建立幼兒健康管理制度、未將資料載入健康資料檔案或未妥善保存、未通知家長提供預防接種資料或未通知衛生主管機關、未設置保健設施,處負責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
〔官方〕第60條第1項第2款:護理人員未每二年接受救護技術訓練八小時,應令其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處新臺幣一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
家長可以做的(本文建議)
- 入園時一併交接種紀錄影本,並告知過敏、氣喘、熱性痙攣等狀況
- 問園方緊急送醫的醫院與聯絡順序
- 孩子在園出現呼吸困難、抽搐、意識不清,園方應先撥119
- 懷疑孩子受到不當對待,撥113保護專線
本站相關標籤
本站延伸閱讀
- 寶寶可以一直看平板嗎?兒少權法第43條:不得超過合理時間持續使用電子類產品致有害身心健康
- 對幼兒園的做法有意見怎麼辦?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38條:家長可請求說明,園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第40條:損及幼兒權益時可提出異議,不服處理結果於30日內向縣市主管機關申訴;第41條:家長也有告知健康狀況等義務
- 可以把寶寶單獨留在家一下嗎?兒少權法第51條:6歲以下不得獨處,違者罰3,000到15,000元
探索喵宇宙相關內容
- drugmeow 用紙本許可證字號查電子藥品仿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