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騎機車載小孩嗎?腳踏車加裝兒童座椅有年齡限制嗎?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88條:機車後座固定座位可附載1人、都要戴安全帽;第122條:自行車前座椅1至4歲15公斤、後座椅1至6歲22公斤,駕駛人須滿18歲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88條:重型及普通輕型機車在駕駛人後設有固定座位者得附載一人,附載座人不得側坐,駕駛人及附載座人均應戴合格安全帽;小型輕型機車不得附載人員。第122條:年滿18歲駕駛人使用合格腳踏自行車或電動輔助自行車並安裝合格兒童座椅,前座椅限附載1歲以上4歲以下且15公斤以下幼童,後座椅限1歲以上6歲以下且22公斤以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76條:違規處300元至600元或500元罰鍰。

標示說明:〔官方〕是條文寫的內容;〔推論〕是本文依條文做的推理;〔本文自行計算〕是依條文試算;(本文建議)是整理用的提醒。本文不是法律意見;個案可洽各地法律扶助基金會、法院家事服務中心或地方社會局。兒少保護或家暴請撥113,緊急危險撥110。查證日2026-10-17。
機車:後座固定座位可以載一人(第88條第1項)
〔官方〕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88條第1項第2款:「小型輕型機車不得附載人員,重型及普通輕型機車在駕駛人後設有固定座位者,得附載一人。」
〔官方〕第88條第1項第4款:「附載座人不得側坐。」第5款:「駕駛人及附載座人均應戴安全帽。」
〔推論〕第88條沒有寫附載幼童的最低年齡,但附載的人要坐在駕駛人後方的固定座位、戴上合格安全帽;腳踩不到踏板、坐不穩的幼兒,難以符合穩妥乘坐的要求。
安全帽要怎麼戴(第88條第2項)
〔官方〕第88條第2項:安全帽應為乘坐機車用之安全帽,經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檢驗合格,並於帽體貼有商品檢驗標識;帽體及相關配件必須齊全;配帶時安全帽應正面朝前及位置正確,於顎下繫緊扣環,安全帽並應適合頭形,穩固戴在頭上,不致上下左右晃動,且不可遮蔽視線。
〔推論〕大人的安全帽給小孩戴,頭形不合會晃動,不符合第2項的要求;要準備適合孩子頭圍的合格安全帽。
腳踏車、電動輔助自行車(第122條)
〔官方〕第122條第1項第1款:「自行車不得附載坐人。但腳踏自行車或電動輔助自行車依規定附載一名幼童者,不在此限。」
〔官方〕第122條第2項:「年滿十八歲駕駛人使用合格腳踏自行車或電動輔助自行車,並安裝合格兒童座椅之前座椅者,以附載一歲以上四歲以下且重量十五公斤以下幼童為限;其屬安裝後座椅者,以附載一歲以上六歲以下且重量二十二公斤以下幼童為限。」
〔官方〕第122條第3項:「腳踏自行車或電動輔助自行車應標示合格標章後始得依前項規定附載幼童行駛道路。」
試算
〔本文自行計算〕孩子5歲、體重19公斤:超過前座椅的4歲、15公斤上限,只能坐合格後座椅(6歲、22公斤以下)。孩子6歲但體重23公斤:已超過後座椅22公斤上限,不能附載。
罰則(處罰條例第31條、第76條)
〔官方〕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5項:「機車附載人員或物品未依規定者,處駕駛人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第6項:「機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者,處駕駛人新臺幣五百元罰鍰。」
〔官方〕第76條第2項:腳踏自行車及電動輔助自行車駕駛人附載幼童有駕駛人未滿十八歲、附載之幼童年齡或體重超過規定、不依規定使用合格之兒童座椅、腳踏自行車或電動輔助自行車、未依規定附載幼童之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
開車的話
〔官方〕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3項:小型車附載幼童未依規定安置於安全椅者,處駕駛人罰鍰;〔推論〕開車載孩子要另外準備合適的安全座椅。
出門前(本文建議)
- 自行車與兒童座椅都要找合格標章
- 每半年量一次孩子的體重,接近上限就換交通方式
- 發生事故,孩子頭部受撞擊或意識改變,撥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