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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保母要注意什麼?兒少權法第26條:居家托育人員須向縣市登記,未登記罰6,000到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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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子後找居家保母前先確認:是否已向縣市登記、三種資格擇一、未登記的罰則與轉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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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示說明:〔官方〕是條文或主管機關文件寫的內容;〔推論〕是本文依條文做的推理;〔本文自行計算〕是依條文試算;(本文建議)是整理用的提醒。本文不是醫療或法律意見;勞動權益可撥1955,緊急狀況撥119,兒少保護與家暴可撥113保護專線,產後情緒困擾可撥1925安心專線。查證日2026-10-17。

要登記(第26條第1項)

〔官方〕「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應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登記。」

資格(第26條第2項)

〔官方〕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應為成年,並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1. 取得保母人員技術士證。
  2. 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幼兒保育、家政、護理相關學程、科、系、所畢業。
  3. 修畢托育人員專業訓練課程,並領有結業證書。

未登記

〔官方〕第90條第1項:未辦理居家式托育服務登記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並命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再處罰並命轉介收托兒童。〔官方〕限期改善期間,主管機關應即通知家長,並協助依家長意願轉介。

收托人數與收費

〔官方〕收托人數、登記、收退費等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第26條第5項)。〔推論〕本文未展開該辦法。

確認方式(本文建議)

請保母出示登記證書,並向縣市社會局或托育資源中心查詢登記狀態;簽約前把收費、退費寫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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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來源

  1.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全國法規資料庫 · 2026-10-17
    • 第26條第1項、第2項、第5項
    • 第90條第1項、第2項
    • 修正日期民國110年1月20日

本文由「喵宇宙 Meow Universe」製作,過程使用 AI 工具協助整理與撰稿,發布前經 AI 覆核,未經逐篇人工覆核。內容僅供參考,實際規定、數字與可否申請請以文中列出的官方來源最新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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